在法国皇家社会中,最顶层的是君主和高贵贵族,他们享有无数的权力和特权,包括土地所有权、税收豁免权以及对法律和法庭的影响力。这些人拥有极大的经济实力和政治权威,不仅能左右法国的政治局势,还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施加巨大影响力,成为法国高尚贵族的象征。
下一个社会阶层是高级教士,他们担任了重要的行政职务,拥有广泛的经济利益。这些人也是社会精英中的另一部分,他们通过宗教服务来维护自己的权威和地位。
接着是第三个等级——贵族和领主,这些人虽然没有高贵贵族那么有权力,但仍然享有许多特权,如拥有土地、税收优惠以及在社会上受到尊敬。这一层次的人群也具有着显著的经济实力,可以支配相当规模的财富。
最底层的是平民百姓,他们以劳动为生,生活在贫困中。在这一等级中,有农民、工匠和店主这些小型职业人士。他们缺乏权力和社会地位,但仍然努力维持生计。
法国皇家社会的这种严格等级制度一直持续到法国大革命,这一事件彻底推翻了整个体系,建立了新的现代化社会结构。